2027年度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征缴于2026年9月29日正式启动,集中征缴期将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参保人一次缴费,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等多层次多方面保障。
重要提醒:我市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设置不少于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无法报销。
请您一定要注意参保缴费时间
一、缴费标准
河源市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含本市户籍、在我市居住的外市户籍人口和就读学生)
三、集中征缴期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参保信息登记:在本市首次参保的人员或已办理停保手续人员(含主动办理停保、系统因重复参保自动办理停保、因以往年度居民医保无缴费自动停保人员)需办理参保信息登记。
(一)线下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和信息变更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镇(街)综合(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二)线上参保登记

打开“粤医保”--在首页左上角选择需要办理参保业务的地市--搜索业务办理--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入操作页面--填写及上传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所需的参保信息--点击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再次进入该界面可查询该业务的办理进度。如果未登录状态,则需要选择人员类别(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并通过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录。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无需自行缴费。
(二)除上述人群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方式一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缴费

微信搜索小程序“粤医保”,左上角定位“河源市”--在“我要办事”栏中搜索“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进入界面,填写基本信息,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确认缴费金额,点击缴款,进入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方式二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缴费

打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扫描“粤税通”二维码-- “我的社保” -- “城乡居民社保” --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三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缴费

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清缴--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四 支付宝缴费

打开“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点击“社保”--“我的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方式--缴费成功。
方式五 银行前台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任一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居民医保保险费。
方式六 其他方式
缴费人还可以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税务征收前台进行缴费。
六、温馨提示
(一)新生儿可凭出生证落地参保,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设置了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集中缴费期内积极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三)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微信等线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七、全市各县(区)医保经办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