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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2/18 6.8k 阅读 165 点赞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河源改革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面对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特别是低温冰冻天气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城乡社区治理、婚姻登记管理、规范界线管理等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在省民政厅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检查中,我市获表扬通报。

一、2021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精神力量,在学思践悟党史中砥砺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二是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认真实施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市直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宽松不放松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巩固三是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直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市直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抓实1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入户核查45989户困难家庭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4547人次,补助解决问题210个。全市共建成“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服务101个、实现全覆盖;村(居)社工服务点304个,覆盖率72%,比省定年度任务27个百分点。1246双百社工深入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实现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跨省通办”。动员社会组织减轻企业负担765万元。其他为民实事也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二)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力保障。一是提前完成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提标事项。城镇、农村低保人月均补差分别达到631元、286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59元、936元,集中、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83元、1227(源城区、江东新区为1450,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1元、243元。二是推进巩固扩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服务,将全市312269名低收入人员纳入动态监测系统。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904人次,护送返乡49人次,为33名长期滞留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三)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发改等部门将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列入市“十四五”规划,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启动选址,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进入评审阶段。启动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投入资金550万元,完成853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二是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完善留守老年人定探访制度。三是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培训养老护理员2314人次。组织160多名养老护理员参加河源市第一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取得一、二等奖名次。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源市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和演练,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普惠型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四)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市、县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已配备101个乡镇(街道)督导员,1441个村(居)儿童主任,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与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出台《河源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初步方案》,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开展困境和留守儿童关爱活动1009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0宗。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妇女2660人。

(五)慈善社工志愿服务作用充分发挥。认真组织实施《河源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和其他慈善主体,全市共登记慈善组织17家。继续开展“联爱工程”“大爱救心”活动,为贫困家庭白血病儿童、18周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救治。完成“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抓好志愿服务阵地建设、站点培育和组织标识,全市注册志愿者超21万人,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52家。全市共有2648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其中建有1445个志愿服务站点。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达2.1亿元,筹集公益金2300元。

(六)民政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和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采集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21458名,其中新增换届后正常离任村干部2420名。总结东源县仙塘镇、灯塔镇和紫金县义容镇、龙窝镇等4个镇试点经验,全面铺开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在6个街道开展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民主自治,在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双江镇下林村,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江东新区临江镇年丰村等4个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市试点。指导全市1251个村、190个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向省民政厅推荐了10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村(居)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全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九有”要求。创新开展“五社联动”,在源城区新城片区16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示范点。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推进。制定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4项、负面清单24,减轻城乡社区负担。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登记社会组织40家。继续对四类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全市登记行业协会1家,商会1家,科技类社会组织4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2家。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街道(乡镇)均有1家以上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对5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其中1家获得5A4家获得3A级。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查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14家。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32家。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妥善处理华达万福公益基金会参与河源广晟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开展的购房补贴活动涉民政事项信访问题。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减”工作,指导14家营利性培训机构转登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七)专项行政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稳步推进婚姻管理改革创新,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依法依规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婚姻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国家“3A”婚姻登记机关标准,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殡葬违法用地执法卫片整治等工作成效明显。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场所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实现平安、文明清明。审慎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河梅线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年度联检任务,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整治。

(八)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有效落实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从严从实抓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了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困两条工作底线。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和深化社会救助数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孤儿档案管理、社区“万能章”、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安葬(安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和民政系统财务收支等七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有效防范了重大风险的发生。

(九)民政综合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民政资金投入持续加大,2021年全市各级民政事业费累计支出达到10.76亿元。加强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局机关共11人考取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完成脱贫攻坚驻村帮扶任务,新一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民政统计、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机要保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各级民政直属单位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取得新进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市民政服务设施底子薄、基础差的总体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特别是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短板仍较为突出。二是特殊困难群的主动发现机制不够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服务的及时性还有差距。三是民政与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2022工作计划

2022年,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防风险、促落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强化专、精、细、实标准,全力推进民政领域五大体系建设,切实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动河源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示范区”“排头兵”和幸福和谐美丽河源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要按时完成提标工作。全力做好2022年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中的民政提标事项,确保不低于省定标准。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防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双向反馈机制,提升线上线下主动发现能力,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巩固深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救助服务质量评估工作促进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拓展市救助管理站工作职能,推动安置机构建设。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开展长期滞留人员寻亲返乡攻坚行动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健全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开展第十个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本级和东源县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移动办公试点工作。依托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双核查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落实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业务流程规范化、窗口服务标准化、救助管理信息化、工作队伍专业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二)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及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市和有条件的县(区)要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坚持以养老事业带动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城市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在农村建立“县--村”三级服务网。全面落实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定。完善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提高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标准。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推广使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养老业务与统计数据衔接。加快推动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实现街道100%覆盖。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完善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职能,解决资源分割、政策碎片、制度零散等问题。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功能完善、覆盖全民、监管到位的“大养老”服务格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

(三)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有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继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建强源城区、龙川县、连平县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全市集中供养的孤儿的养育工作;其他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儿童福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年活动,深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整治深入排查整治服务保障工作不落实、不规范问题。发动社会力量帮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推进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专人专岗设置。制定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风险防范清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配合实施广东省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规范儿童收养工作。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统一规范收养登记证明材料、办理程序。鼓励国内家庭依法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落实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继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加强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应用进一步强化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探索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加强福利彩票规范管理拓展销售渠道强化市场营销推进队伍建设加强公益宣传。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引导动员慈善力量继续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

(四)稳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出台河源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措施。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议事决策制度,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和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有效推进“四议两公开”。优化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村(社区)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深化“五社联动”实践拓展“五社联动”服务项目,建设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持续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认定和复审工作。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深化“双同步”“五融合”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建设,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深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探索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提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和质量。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推进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深化社会组织年报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治理加大对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整治力度规范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活动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常态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双百工程”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加强培训,提高社工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薪酬保障政策。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启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创建工作。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指导源城区开展省级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工作。推广“社工+志愿者”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民政志愿服务站点。

(五)不断深化行政事务管理,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进婚姻管理高质量发展。继续认真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和“全城通办”工作,加快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依法依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推进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建设1-2个示范点。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完善殡葬信息数据库。推进殡仪馆改造升级,规范殡仪服务管理,坚决治理行业暴利和乱象。继续开展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力做好清明节等重要节点群众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健全完善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工作制度,稳妥审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行政区划变更标准条件和申报要求,强化行政区划变更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不得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不得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确保行政区划严肃性。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开展“双随机”检查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赣粤线、河源-惠州线以及县级、镇级界线联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及时防范化解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工作,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六)强化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落实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见效。推动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我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务,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法制宣传活动。提升民政标准化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深化“智慧民政”建设,推动发展“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宣传文化、意识形态、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全面推动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新形势下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坚持以高于社会面标准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八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针对民政领域数据质量不高、台账不完整等问题,开展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二是针对兜底保障不够精准、核对不彻底,以及审计发现问题和信访投诉较多等情况,开展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三是针对养老机构社会征信、预付费、过度金融化等问题,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四是针对儿童保障领域存在的违规将私自收养合法化、违规接受收养捐赠等问题,开展儿童保障领域家庭寄养、收养登记、收费管理专项行动;五是针对慈善财产投资活动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六是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七是针对殡仪服务、墓地管理中存在问题,深化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专项行动;八是为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深化治理社区万能章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不断巩固深化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七)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市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民政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抓早抓小,精准用好四种形态巩固深化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和机关治理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宽松不放松的工作氛围。四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突出实绩导向,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


 河源市民政局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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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