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粤人社规〔2025〕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审核:
苏嘉林等114人次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其中:东莞银行42人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5人次,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5人次,中国工商银行22人次,中国农业银行29人次,中国建设银行2人次,中国银行4人次,广发行5人次),拟同意对以上人员发放2026年第三季度贴息资金295753.88元(详细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0月26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不以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2-3293000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2号
附件:河源市直2026年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xlsx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供稿人:凌婷婷
校对责任人:林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