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依法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书记、局长为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过集中学习、小组学习等方式,定期组织干部开展学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开展自学,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群等形式进行常态化学习,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
(三)坚持党对医保法治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印发了《河源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局党组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保治理和改革
(一)加大“公平医保”、“协同医保”建设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执行降费政策,将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工作。全力优化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优化医保定点申请条件,明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的时限等要求。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增强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促进“安全医保”。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全力推动河源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机构建设试点、承担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查询及授权使用管理服务全国试点任务。二是开展“清零行动”。通过认真排查,限时办理,办结案件25宗,通过此次行动共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7.61万元、罚款206.87万元。三是2021年对辖区内3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核定违规医保基金总金额为2157.60万元。截止12月20日已完成退款的医院有17家,已退还医保基金492.70万元。推动结余留用政策落地见效。对全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中有采购任务的109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并按规定向考核合格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金额共228万元。经办机构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日常检查。
(三)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的通知》(医保发〔2019〕50号)的要求,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经办服务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编印、公示、实施了《河源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河源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级医保经办部门严格按照医保法律法规、医保政策文件,医保经办规程、医保经办指引、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收取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系统操作、业务汇总、基金拨付流程进行经办,确保了医保经办工作合法合规。
三、建立健全医保工作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
(一)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出台了《河源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规程(暂行)》《河源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经办规程(暂行)》。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并公示权责清单。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2021年,我局出台了《河源市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11份规范性文件,审查了3宗案件。根据“三定”方案和省医保局相关文件,对涉及本局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做到了职权清晰、任务明确,并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医保监督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行政执法监督。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医保基金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成立了河源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由局长担任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委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委员。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立案查处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核,委员会审核案件实行会议制度。案件审核委员会坚持查审分离原则、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组会与审核会合署召开。
(四)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服务。继续按规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不间断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协助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等各项工作,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运行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四、扎实开展各项法制工作,加快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严格执行医保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指导县区依法行政。并通过对“源医保+”小程序进行改版,新增了骗保问题线索征集和本地曝光台功能,有效拓宽了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的渠道,改版以来,曝光了3起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对欺诈骗保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2021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
(二)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上旬,我市举办“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宣传贯彻《条例》动员大会,组织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代表签订诚信医保承诺书,鼓励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积极动员和组织医疗保障系统、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宣传月期间,召开《条例》学习培训会、组织医疗机构集体访谈。鼓励参保人通过“源医保+”小程序参与“学习《条例》线上有奖问答活动”。
(三)举办全市医疗保障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举办了全市医疗保障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培训围绕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涉及医疗保障权责清单执行、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调查取证方面的规定、行政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常见的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多方面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本领。
(四)组织参加“12.4”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3日,我局组织参加“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向群众现场发放《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知识须知》、《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问答手册》等医保政策宣传材料,并解答群众关心的医保报销、医保费征缴等问题,耐心讲解国家、省、市最新的医保政策。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医疗保障领域点多面广线长,医保基金监管能力薄弱,缺少独立的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执法和经办稽核力量不足。
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改革、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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