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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

2023/02/02 4.5k 阅读 137 点赞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河府〔2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府〔2020〕6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废止9件以市政府、市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

凡被废止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河源市人民政府文件目录(共9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