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规范性文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的通知

2026/11/03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372 点赞 查看原文

HBG-2026-016

各县医疗保障局、东源县人社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局源城分局、市医保管理中心:

  根据《河源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河医保发〔2024〕2号)有关规定,及2025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就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7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分别为3063.8元、7659.5元。

  本通知自2027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7年12月31日失效,有效期1年。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


政策解读:http://www.heyuan.gov.cn/hysylbzj/gkmlpt/content/0/723/post_723407.html#739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