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普法办《2022年河源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河源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源市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河源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类别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责任 部门 |
1 |
党内法规类 |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安全生产法》 《保密法》 |
民政系统全体党员 |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提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 |
将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2.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培训、讲座。3.组织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
局办公室 |
2 |
综合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民政系统工作人员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履职能力。 |
1.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组织学法考试。3.开展法律自学。4.结合党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
政策法规和区划地名科 |
3 |
社会救助类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 |
社会大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 |
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服务困难群众,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 |
1.开展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宣传进社区、下基层活动。2.实地走访困难群众,精准普法。3.通过电视、网络等平台开展集中宣传。 |
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救助站;居家核对中心 |
4 |
基层政权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广大人民群众 |
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
1.在村(居)委会和其他显眼位置摆放咨询台,发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册。2.利用村(居)委会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宣传栏、网络信息平台等多种载体开展宣传。3.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开展相关培训。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
5 |
区划地名类 |
《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若干规定》《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
从事区划地名业务人员,社会大众。 |
普及区划地名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
1.通过座谈、培训和现场检查界线界桩等方式,加强对从事区划地名人员进行普法。2.通过报刊、网络、制发宣传品、制作广告牌等方式对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3.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和解答。 |
政策法规和区划地名科 |
6 |
儿童保护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各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镇街未保工作站、双百社工站、救助站、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办理收养登记申请人;社会大众。 |
提高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广泛凝聚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和舆论氛围。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2.举办业务培训、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3.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2022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 |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
7 |
养老服务类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
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社会大众 |
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爱老助老良好氛围。 |
1.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专家讲座等载体,广泛宣传。2.持续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进行政策法规宣讲。 |
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社会救助科 |
8 |
社会事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管理规定》《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 |
婚姻登记机关、殡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残疾人、社会大众 |
领会和掌握社会事务类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范婚姻、殡葬等事务管理。 |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规政策。2.在各地、各机构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3.开展社会事务类机构工作人员培训。 |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殡葬管理督查队 |
9 |
慈善事业和社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彩票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
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大众 |
普及慈善知识,规范慈善行为,宣传慈善文化。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主题宣传,提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
1.利用中华慈善日以及各类大规模慈善活动开展慈善法律法规宣传。2.在社工中普遍开展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形成稳定的基层民政普法队伍。3.报送社工服务典型案例。4.梳理社工服务成果,制作视频片展播。5.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宣传,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 |
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会;彩票中心 |
10 |
社会组织类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大众 |
提高社会组织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促进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
1.开展法治宣传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2.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和咨询解答工作,并通过座谈、培训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普法宣传。3.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主题宣传活动。 |
社会组织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