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

2024/12/13 1.2w 阅读 466 点赞



市级各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办事指引做好相关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



河源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


一、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修复条件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修复条件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1. 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2.
如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

3.因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完成注销登记。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二、因下列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的:
1.
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2.
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3.
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4.
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5.
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三、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后完成注销登记。
四、完成注销登记。

三、申请材料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申请材料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1.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表
2.
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表
2.
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四、申请窗口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修复窗口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通过作出决定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办理时限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办理时限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