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6/01/16 1.7k 阅读 313 点赞


经查,以下12家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情况,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用法定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上述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的规定,上述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送达之日起5日内不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单位地址:河源源城区永和路商务小区河源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17000联系部门:河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3238891


附件:拟撤销登记并公告告知的社会组织名单



河源市民政局

20261月16


附件


拟撤销登记并公告告知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民办非企业(9个)

河源市扬爱残疾人爱心公益服务中心

河源盈智志愿者服务中心

河源市河教青少年公益服务中心

河源市大爱慈善服务中心

河源市感恩有你公益服务队

河源市家家乐慈善公益服务中心

河源市建爱公益服务队

河源市尚客志愿者服务队

河源市深能合和电力义工服务队

二、社会团体(2个)

河源市金溪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

河源市马路天使志愿服务促进会

三、基金会(1个)

河源市华达万福公益基金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