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源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公告

2026/03/24 6.8k 阅读 289 点赞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河民罚决2026〕第1

河源市中心壹号教育城义工队

揭国武

52441600354658061R

存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河源市民政局

2026312

2

河民罚决2026〕第2

河源市黎咀教育慈善促进会

黄伟华

51441600324829130B

存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河源市民政局

2026312

3

河民罚决2026〕第3

河源市八七志愿者慈善服务队

朱穗

52441600MJM217508M

存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河源市民政局

2026312

4

河民罚决2026〕第4

河源市和缘志愿者慈善服务队

殷美霞

52441600MJM217460D

存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河源市民政局

20263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