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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1/12/09 1.5w 阅读 105 点赞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四)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1.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医疗保障局栏目(网址:http://www.heyuan.gov.cn/hysylbz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电话:0762-329988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办公室

2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

办公室

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办公室

4

组织

机构

机构概况

本单位概况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

5

机构领导

本单位领导及其分工

办公室

6

内设机构

本单位机构设置

办公室

7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办公室

8

工作动态

医疗保障有关的会议、重要政务、最新动态及新闻等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9

部门文件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工作方案及政策解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10

财政预决算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11

医保监管

对定点机构监督管理信息

基金监管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