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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5/01/21 5.7k 阅读 435 点赞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河府函〔2025〕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河府办〔2017〕16号)的相关规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组织对各县(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评议考核,在各县(区)自评、部门评审、专业测评和综合评议基础上,形成考核结果,现通报如下(各考核等级内,按行政序列排序):

  A级:源城区、紫金县。

  B级: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

  江东新区、市高新区为功能区,仅参与考核,不参与评级。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源城区、紫金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各县(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县(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药安办另文印发。各县(区)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县(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报市食药安办。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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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