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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5/03/05 1.7w 阅读 466 点赞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河府函〔2025〕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的四类标准执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4元/小时。

  二、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