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取消河源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2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告

2024/06/26 1.6w 阅读 457 点赞
关于取消河源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2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规定,对不符合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和条件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1.可孵化创业实体数量、创业实体入驻率低于规定标准,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2.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性质发生改变的;3.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驻时承诺的各项服务,1年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4.虚报创业统计数据,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5.违法违规经营已被相关部门处罚的;6.在申报、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中出现违规行为的;7.出现其他应当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情形的。

  经核查,河源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源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家基地已不符合创业孵化基地的标准和条件,不能正常提供创业服务管理和服务。经研究,按照文件规定,取消河源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源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家基地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特此公告。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供稿人:高瑜曼

校对责任人:肖佩舒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