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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吴凯诉河源市东龙速运物流有限公司仲裁开庭应诉通知

2024/11/06 1.2w 阅读 464 点赞
关于吴凯诉河源市东龙速运物流有限公司仲裁开庭应诉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河劳人仲案公[2024] 365号


河源市东龙速运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9月30日受理 吴凯 诉求你单位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于2024年3月8日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于2024年7月13日解除劳动关系;2、支付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7月13日期间的工资14000元;3、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00元;4、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5000元的劳动争议案(河劳人仲案字[2024]365号),由于联系不上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来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相关文书。你单位享有的权利有: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现定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详见附注地址和联系电话)。你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视为被申请人放弃答辩、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质询、质证、承认、反驳、和解、调解等仲裁权利,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注:

  本委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1号(商务小区)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联系电话:0762-3238278/3238631



供稿人:刘嘉雯

校对责任人:蓝安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